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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坚决反对个人集资建房的五大理由

发表于2007-04-30
据载,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的委托开发商已经拿到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5个月后即可动工建房,这将成为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该项目中,土地出让金占建房成本的70%,开发成本不到周边地区商品房市价的一半。 

尽管房价低廉,但我个人却是坚决反对个人集资建房的。历数个人集资建房之罪,起码有五宗。
发表于2007-04-30
其罪一:开历史倒车。 

这一条不是我的原创,是一位专家讲的。近日央视国际频道邀请几位专家讨论社会热点,其中一位说,个人集资建房是“倒退”。倒退者,开历史倒车也。可能在专家的头脑中,个人集资建房是落后的,是被历史淘汰的。而集体建房、开发公司建房、国家建房才是进步的、是先进的。在我国,个人建房早已被无情铲除,小集体(单位)建房也即将被铲除。个人集资建房和单位建房退出历史舞台之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是经营城市房地产的唯一合法机构。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当然是先进的。因此,以开发公司建房取代个人建房,是前进;以个人集资建房冲击开发公司建房,是落后、是倒退。专家这种衡量社会现象是先进还是落后的标准,前些年红火得很。如今专家又旧话重提,可能有背景、有来头吧。我等小民,少见少识,才疏学浅,听专家一回、跟专家一趟,大致不会错吧。故此借用专家的观念,道出个人集资建房的第一宗罪。
发表于2007-04-30
其罪二:打击开发商。 

近年来,房地产业大发展,城镇处处搞开发,许多高楼拔地而起。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开发商功不可没。当然,开发商的积极性来自于不菲的利润。无利不早起,有利盼鸡啼。利润越高,开发商建房的积极性就越高。前不久,财政部对39家开发商检查,查出其平均利润为26.79%,有的高达57%。我还看到一些报道,说有些开发商利润达到100%以上。在国外,10%以上的利润为暴利。我们的开发商有了这样的高利润,无不干劲十足,不断地贷款、买地、建房,开发规模越来越大,资本积累越来越多。。。。。。其他行业十分眼红,纷纷转战投资房地产业。 

现在要搞个人集资建房,他们的房价比开发商的便宜一半。如此价格优势势必会吸引很大一部分购房族去集资建房,谁还愿意买开发商的高价房,为他们送去高额利润?更要命的是,个人集资建房的成本是公开的、实实在在的。这种没有水分的成本,会把开发商制造的成本的外衣剥下,还其本来面目,他们利用信息不对称确定的虚高价格就再难迷惑世人了。 

据央视《东方时空》调查,95%的调查对象支持个人集资建房。个人集资建房的星星之火一旦燎原开来,对开发商的打击非同小可:既侵犯了他们开发房地产的独家经营权,增加了竞争对手和竞争压力,又会拉低房价,腰斩利润,吃肥肉变成了啃骨头。今后要想稳得目前的暴利怕是难于上青天。他们受到如此大的打击、伤害,会顿失建房动力,由积极开发建房变为消极应付。此种后果,非常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和腾飞。
发表于2007-04-30
其罪三:增加银行风险。 

地球人都知道,房地产业的维持和发展,全靠后台老板——银行的资金支持。无论建房的钱,还是买房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银行拿出来的。倘若个人集资建房大行其道,开发商的高房价撑不住,往下降,房屋卖不出去,不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的巨额贷款就收不回来,变成坏帐、呆帐。这种风险如果发生,后果非常可怕。前些年,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的金融危机,就与此密切相关。如果没有个人集资建房扰局,房价会一直上升,开发商的利润也一直上升,银行会如期收回本息,没有任何风险可言,岂不快哉!须知,我们的银行是国家的,它出了大风险,国家就要受大损失。凡有爱国之心的人,哪会眼睁睁地让银行冒风险、受损失呢?
发表于2007-04-30
其罪四:挫伤官员的工作积极性。 

很多官员,特别是地方政府官员,发展房地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坚定性,比起房地产开发商来,毫不逊色,甚至更胜一筹。原因很简单:官员们的政绩,靠房地产业支撑;地方财政收入的很大部分,取之于房地产业;地方的小金库,80%——90%也来自房地产业。那些掌控房地产审批大权和关键环节的部门和公务员,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有机会捞到额外的好处。如果个人集资建房发展起来,房地产业处于不景气状态,当地的GDP增速会下降、财政收入会减少、政府部门的小金库会干瘪。那些掌控房地产业的官员,也难收取额外的油水。 

因为个人集资建房,花的是个人的血汗钱,巴不得一个钱当两个钱用,必不会乱花乱送。何况,他们的财务透明公开,集资者人人可以监督,官员要收取所谓“信息费”、“活动费”、“官股费”、“好处费”、“代办费”、“误餐费”、“礼品费”等等必碰一鼻子灰;并很有可能落得伸手必被捉的下场。因此想吃个人集资建房这块唐僧肉的人,就是自找麻烦、自投罗网的大傻瓜!以此看来,个人集资建房会从多个方面挫伤官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也就不利于小康目标的实现。
发表于2007-04-30
其罪五:破坏社会和谐。 

的确,目前房价很高,老百姓买不起房,忍不住会发几句牢骚,文人墨客也要写几句怨言,有人搞“不买房运动”,有人唱“买房国际歌”,无非宣泄一下愤懑之情,心头痛快一些。要看到,这些人一无权、二无钱,人数又少,绝对不能把水搅浑,更翻不起大浪。他们的牢骚怪话,只不过是过眼云烟,风一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毫不足虑。真正被房所累、所困、所逼的多数人,包括无数“房奴”在内,还是沉默的大多数。只要他们沉默,社会就会和谐。要是大搞个人集资建房,那就不得了!开发商要反对,银行要反对,政府官员也不支持。他们有权有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们掌控话语权,会上、报上都是他们的声音;他们有一批学者、文人为之代言,把开发商、官员和银行的主意变得具有理论性、系统性、权威性,你不得不听、不得不信。这些人一起上阵、一齐呐喊、一齐动作,不闹得天翻地覆也会搞得地动三摇,社会和谐将出现问题。这种局面,谁也不愿看见。结论是:个人集资建房,搞则乱、则不和谐;不搞则安、则和谐。
发表于2007-04-30
有以上五宗罪,窃以为个人集资建房千万喊不得,万千搞不得。把坏事消灭在萌芽状态,扼杀于襁褓之中,是上上之策。为此,特建议国家发改委、国家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等部委,一起行动起来,尽快发文,紧急叫停个人集资建房。诚如是,则开发商开口笑,官员偷着乐,银行喜不禁,社会安定团结,一派和谐融洽气氛。那些想搞个人集资建房的人,想住低价房的人,想逃脱“房奴”命运的人,虽然高兴不起来,量他也无计可施,无能为力,除了沉默之外,还是沉默,连一个喷嚏也打不出来。
发表于2007-04-30
好贴!
发表于2007-05-05
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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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5-24
国际歌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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