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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丰县校车事故遇难学生每人获赔50.2万,难道生命如此廉价!!!!!!

发表于2011-12-16

      15日召开“丰县校车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因事故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丰县政府参照有关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等以及支付救助金共计50.2万余元。


至今为止,官方不承认与他们有任何关系,的责任都是司机的,但是他们愿意赔偿,这又怎么说。遇难孩子的名单没有公布,这是对孩子们的不尊重,

     徐州市、丰县已经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领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结果是事故发生以来,我们没有看到任何领导的责任,校车全停了,家长们任务更艰巨了!!!的责任在哪里???

发表于2011-12-16
支持
发表于2011-12-16
哎杯具啊
发表于2011-12-16
悲催的校车
发表于2011-12-21
发表于20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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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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