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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动自行车限速限重引争议

发表于2011-06-07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禁止上路。”

顾客购买电动车,大多是图跑得快

市区几大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发现在售电动自行车时速多在30公里至40公里之间,电池都是48伏,重量普遍在45公斤左右。有的大功率即时速大于等于4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外观与摩托车几乎没有区别。

发表于2011-06-07
市民呼吁

应出台具体办法,别让百姓受损失

四部委在今年3月18日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各地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结合本地实际,提请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对此,有市民提出疑问:“按照新规,家中的电动车怎么办?到哪里去换?商家会给换吗?折价太低怎么办?到时受损失的不还是我们吗?”一商家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市民合法买了电动自行车,你还能强制人家不用吗?”一些市民认为应出台具体办法,保证市民在置换和报废时不受损失。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数量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一些市民就此提出质疑:在新国标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最好能有具体的方法和措施,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发表于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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