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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大代表建议应尽快立法限制“房中房”出租

发表于2008-05-09
为多赚租金,不少房主擅自将一套房屋装修分割成多套“房中房”进行出租,不仅带来消防隐患,而且造成相邻业主之间矛盾加深。这一现象引起广州市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昨日,陈燕晖等代表向本次人大会议提交议案,市人大应尽快通过“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这种行为定性为群租行为,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对拒不接受整改的违规装修,城市执法部门可以强制拆除。

他山之石:

珠海市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把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将厨房、卫生间、客厅改为卧室出租;将没有放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行为定性为违法装修行为。除了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对于虽然已经完工的,但危害到他人居住安全或正常生活的违法装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违法装修房屋进行停水停电的强制措施,对拒不接受整改的违规装修,城市执法部门可以强制拆除。

发表于2009-01-12
我………乱顶————————————(假意D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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